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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 , 跨界是一种创新 , 会出现许多新情况 、新问题 。有必要从理论上 、从逻辑层面上弄清楚互联网金融的生长环境与属性 , 凡是对改革开放 、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负面影响的 ,都是可以质疑的 , 也应当予以纠偏 , 以更好地培植互联网金融健康的生态系统。2020 年 ll 月 , 在蚂蚁集团即将上市之时 , 金融监管当局紧急叫停其上市 , 并提出一 系列监管措施 。这是互联网金融的大事 , 也是金融监管的大事。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中国互联网头部企业 ,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产物和主要获利者 。但是 , 不能因为其创新 , 就可以让互联网金融自由生长 , 让风险集聚 , 甚至导致其非但没有反哺实 体经济 , 反而让金融资源脱实向虚 , 伤害实体经 济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 , 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与 弊端已经显现 。互联网金融创新是 一 把双刃剑 , 要利用好互联网金融创新积极的一 面 , 也要防范 和化解其积聚的风险 , 防止行业头部企业走向垄 断而冲击经济。
① 莫善贤 ,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郭伟生 , 金融工作者 ,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一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 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 , 也帮助借款
( 一 )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 , 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 , 实现资金融通 、支付 、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 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 与传统金融没有本质的区别 。互联网金融涵盖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体系 、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组织体系 、金融产品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等 , 具有普惠金融 、平台金融 、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异于传统金融的特点 。简言之 , 传统金融主要是线下经营 (逐步发展到线上) , 经营范围涵盖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 主要为工商企业 、基础产业 、基本建设 、小微企业 、社会公众等提供金融服务;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线上经营 , 主要为小微企业 、个人借贷者提供金融服务 , 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互联网金融衍生了多种金融发展模式 , 形成 众筹 、P2P网贷 、第三方支付 、数字货币 、大数据金融 、金融门户等金融模式 。典型的业态如 P2P网贷 , 它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 、贷双方的匹配 , 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 , 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 。P2P网贷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 网贷的一切认证 、记账 、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 , 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 , 而且一般额度都不高 , 无抵押 , 与传统金融 1相比 , 对于借方很便利 , 直触传统金融中抵押难的痛点 , 非常符合中小微企业的需求 。 同时 , 由 于大数据金融集合了海量非结构化数据 , 通过实 时分析大数据 , 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 全方位的信息 。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分析和挖掘 客户的交易需求和消费信息 , 掌握客户的消费习 惯 , 对客户进行精准画像 , 准确预测客户的消费 行为 , 为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靶向营销提供 了便利。
(二) 互联网金融创造了新的金融模式和消 费模式 , 但也理下了风险积聚的伏笔作为第一经济大省的广东 , 中小微企业是数 量最多的经济实体类型 , 过去中小微企业融资需 求旺盛 , 但融资渠道单一 、狭窄 。互联网金融具 有便捷 、免抵押 、 门槛低 、碎片化等特性 , 相比 传统金融机构和融资渠道而言 , 更易受到中小微 企业的青睐 , 其 . 短平快" 的融资特点更符合中 小微企业的发展模式和灵活需求 。P2P网贷曾经 有过爆发式发展:《2015 年中国 P2P网贷指数运行 快报》 显示 , 2015 年全国 P2P网贷成交额突破万 亿元 , 达到 11805.65 亿元 , 同比增长 258.62%; 至2015 年 12 月末 , 历年全国 P2P网贷成交额累计 16312.15 亿元 。全国 P2P网贷平台总成交额前三 名分别是北京市3467.05 亿元 、广东省 3163.54 亿 元 、上海市 1843.95 亿元 。三省市 P2P网贷平台 成交额合计超过8474.54 亿元 , 达到全国总成交额 的 51.95%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 , 给传统金融 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 倒逼线下金融机构加快传统 金融的互联网化 , 提升交易的效率 , 降低贷款的 价格 , 产生较强的 .纶鱼效应" 。
同时 , 互联网消费金融伴随网上购物的迅猛 增长而急剧发展 。到 2017 年 , 中国互联网消费金 融放贷规模已达到 4.4 万亿元 , 增长 904.0% , 涌 现了分期乐 、京东白条 、花呗 、趣分期 、爱又米 等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和品牌 。在行业创新 、政 策鼓励 、监管宽松的共同作用下 , 互联网消费金 融快速增长 , 但在快速增长的背后 , 出现了过度 授信 、暴力催收等不合规经营方式甚至套路贷等
非法行为 。正是这样的爆发式发展 , 违背了金融资源配置的原则及金融作为契约经济的本质 , 让互联网金融走向了无序地自由生长的境地 , 以致风险积聚 、平台倒闭 , 借贷双方处于风险之中。2017 年 , 监管机构出台互联网金融的各项资质、业务监管政策 , 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整顿。
(三) 互联网金融存在 . 先天不足" , 陷入畸形发展困局互联网金融虽能满足效率要求 , 但由于存在缺乏约束或约束不力等多方面的原因 , 导致其存在较明显的 .先天不足" , 甚至钻了政策的空子 ,成为洗钱 、骗贷 、获取不法利益的温床。一方面 , 互联网金融有助于缓解小微企业和底层民众的金融需求;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 , 资本逐利的本性抬高了融资成本 , 使互联网金融成为资本收割利益的机器 。大量社会资金进人互联网金融领域而不是实体经济领域 , 继而出现非法集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资金池等乱局 , 造成资金脱实人虚 。尤其是 P2P网贷平台风险频发 , 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在严格监管之前 , 很多平台打着各种网贷的旗号 , 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甚至诈骗 , 这种高息的诱惑是风险隐患所在 , 出借人 、经营者都会自食恶果 。资金借出人最初无论参加什么平台 , 只想要高息 , 但是大多是血本无归 。 同时 ,很多网贷平台为了最大限度地榨取贷款人 , 通常采取短期贷款的方式 , 甚至贷款期限短至 一 周 ,贷款企业的经营所得很容易被掠夺得一 干二净甚至破产 。如此运作 , 不是真正帮助小微企业 , 而是给他们埋下 . 爆雷" 的伏笔 , 贷款人很容易陷人资金链断裂 , 不能及时还款的泥潭 。而网贷平台的贷款质量一旦大面积恶化 , 也将会陷人经营困境直至倒闭。于是自 2018 年以来 , 国家对 P2P网贷进行了整顿 、清理 , 直至全部清场 。2018 年 8 月 1 日 ,网贷之家平台发布的 《P2P网贷行业 2018 年 7 月月报》 数据显示: 截至当年 7 月底 , P2P网贷行 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 1645 家 , 相比 6 月底 减少 218 家 。据不完全统计 , 7 月停业的及存在问 题的平台数量为 218 家 , 其中存在问题的平台 165 家 (提现困难 143 家 、 " 跑路" 19 家 、经侦介人 3 家) 、停业转型平台 53 家 。第一 网贷网站发布的 《2018 年 12 月份全国 P2P网贷行业快报》 显示 , 2018 年 12 月 , 全国网贷成交额 912.07 亿元 , 同 比下降67.32% , 不到 2015 年的一成 。《中国新闻 网》 2021 年 1 月 15 日报道 , 中国人民银行在新闻 发布会上表示 P2P平台已全部 " 清零" 。 " 清零" 意味着这些企业因为风险而经营不下去 , 也意味 着留下诸多的经营隐患和经济纠纷。
据统计 , 自 2018 年 6 月 P2P网贷平台集中 "爆雷" 以来 , 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办非法集资犯 罪平台 400 余个 , 并将缉捕外逃嫌疑人列为 " 猎 狐行动" 的首要任务 , 从 16 个国家和地区将 60 余名逃犯缉捕回国 。到 目前为止 , 全国已至少有 19 个省市公开宣告全面取缔 P2P业务 , 有的省份 还披露了 " 清零" 通告 。头部平台宣布存量 " 清 零" , 提前完成兑付 , 实现离场转型 , 其中包括陆 金所 、乐信 、51 信用卡 、拍拍贷 、你我贷等 。 一 些问题较大的网贷平台如爱钱进 、微贷网 、新新 贷 、达飞云贷等因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 法集资诈骗" 等罪名 , 已被立案调查 。这些涉案 平台背后都存在大量存量债权债务问题 , 一方面 , 因借贷产品不合规而侵害了借款人的利益: 另一 方面 , 以金融创新的名义设置较高的收益率吸收 公众存款 , 又损害了存款人的利益。
二 、互联网金融必须端正创新的动机 并规范运作金融创新的边界是很模糊的 , 金融创新不能 成为垄断经营和赚取暴利的工具 , 否则就背离了 金融创新的初衷。线上金融与线下金融的竞争 , 表面上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竞争 , 实际上是高科技与金融传统运作的竞争 。传统金融有其不足 , 也有诸多优势 , 例如提供了大量的金融就业岗位 、有广泛的客户 、有健全的网点 、有比较严格的金融监管 , 对金融资源的有序 、有效配置起到了良好的主导作用 。传统金融是服从和服务于整个社会经济的 , 其经营基本上能够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 ,是金融体制的主力军。互联网金融 , 在金融领域融人科技的元素 ,使得交易更加快捷 , 但也存在许多风险 。 由于互联网技术本身存在 "两面性" , 在不法分子的操控下 , 非法集资 、平台 "跑路" 、网贷公司倒闭 、诈骗案件不断发生 , 追查存在困难 , 监管滞后于发展速度也给不法分子大肆利用互联网金融非法牟利提供了乘虚而人的空间 。部分头部企业利用其行业话语权 、平台垄断性 , 运用复杂的金融工具 ,以极小的资本发放了巨量的网贷额度 , 其潜在风险更是不容小觑 。 同时 ,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不可控性和对其他行业的挤压矛盾相对突出。盛宴狂欢过后 , 必将暴露各类问题 , 也会制约行业的长远发展 。 以广州为例 ,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 《2018 年广州网络借贷行业年报》显示 , 截至2018 年 12 月末 , 广州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为 44 家 。2018 年广州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数量逐月下降 , 主要原因是退出平台多 , 且无新增平台上线 。这导致 2018 年底 , 广州网贷行业借贷余额下降至 171.69 亿元 , 同比 2017 年底下降了23%左右。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 基于这样的认识 ,金融企业经营要求满足安全性 、流动性 、营利性"三性" 原则 , 其中安全性无论何时都应该放在第一位 。互联网金融的实质是 "金融 +科技" , 而非"科技 +金融" , 金融才是主要的 , 科技是为金融服务的手段 。互联网金融的实质仍是金融 , 基于此基本属性 , 以及互联网金融具有跨界性和特殊性 , 成立监管互联网金融的专门机构是有必要的 ,这样能够从顶层设计上实现监管 , 并提供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制度保证。
三 、互联网金融的出路
( 一 ) 将互联网金融纳入金融监管将互联网金融纳人监管是大势所趋 。金融必 须保证其安全 , 必须有制度监管 。无论是传统金 融还是互联网金融 , 必须坚持这个底线 。但是对 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 也需要改善监管模式 , 不 能套用传统金融的监管模式 , 简单地将互联网金 融变成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 。例如 , 对于资本金 比例等监管指标 , 不能简单套用线下金融的体系 , 要避免 " 一刀切" 。
(二) 尽快化解和消除已经存在的互联网金 融风险当务之急是不断降低互联网金融高杠杆的巨 大潜在风险 , 逐步将杠杆率降到合理可控的区间 , 隔绝互联网金融向线下金融转嫁风险的通道 。 同 时 , 对鼓励青年人盲目贷款 、无还款能力借贷的 行为设立相应的监管红线 , 营造健康的网络金融
生态。
(三) 防止互联网金融形成事实上的金融垄断监管部门要通过多渠道利用大数据监管 、设立投诉平台等手段 , 加强对阿里巴巴等头部企业的监管 , 培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生态 。要适时、适度予以依法整顿 , 乃至依据反垄断法 , 采取责令停止实施 , 集中 、限期处分股份或资产 , 限期转让等行政处罚措施。
(四) 立足 " 双循环" 大局 , 明确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互联网金融的定位是 "金融" , 因此必须按照金融的逻辑来规范 、运行 。我国构建 "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 需要创新金融业态支持 , 特别是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效率快 、成本低 、无边界的特点 , 助推商品 、资金 、市场的国际国内循环 。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健康创新的同时 , 也要兼顾产业之间的相互平衡 , 兼顾线下 、线上经济业态的平衡 , 实现产业之间 、线下线上金融之间的协调、互补 、平衡 。在经过清理整顿 、适度有效的监管后 , 要使互联网金融恢复其快捷 、普惠的特性 ,更好地服务于 "双循环" 大局。